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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氣喘學會會員分類
一、 | 醫師會員: 凡對氣喘病有興趣者、贊同本會宗旨、年滿二十歲、具有國內醫師執照者,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通過,即為個人會員。 |
二、 | 其他醫療專業會員: 凡對氣喘病有興趣者、贊同本會宗旨、年滿二十歲、具有國內其他醫療專業執照者,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通過,即為個人會員。 |
三、 | 病友會員: 凡為氣喘病病患或其家屬者、贊同本會宗旨,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通過,即為病友會員。未滿十八歲者,須經由監護人簽名同意後始可申請。 |
四、 | 團體會員: 凡贊同本會宗旨之機構或團體,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通過,即為團體會員,團體會員推派代表3人,以行使會員權利。 |
五、 | 贊助會員: 凡對本會在經濟或其他方面有實際贊助者,經本會理事會通過,得聘請為本會贊助會員。 |
六、 | 名譽會員: 凡對氣喘病有特殊貢獻,經本會理事會通過者,得聘請為本會終身名譽會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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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慢性阻塞性肺病學會會員分類
一、 | 醫護會員: 凡對慢性阻塞性肺病研究有興趣者、贊同本會宗旨、年滿二十歲、具有國內醫師或護理證書者,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通過,即為個人會員。 |
二、 | 其他醫療專業會員: 凡對慢性阻塞性肺病有興趣者、贊同本會宗旨、年滿二十歲、具有國內其醫療專業執照者,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通過,即為個人會員。 |
三、 | 病友會員: 凡為慢性阻塞性肺病病患或其家屬者、贊同本會宗旨,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通過,即為病友會員。未滿十八歲者,須經由監護人簽名同意後 |
四、 | 團體會員: 凡贊同本會宗旨之機構或團體,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通過,即為團體會員,團體會員推派代表3人,以行使會員權利。 |
五、 | 贊助會員: 凡對本會在經濟或其他方面有實際贊助者,經本會理事會通過,得聘請為本會贊助會員。 |
六、 | 名譽會員: 凡對慢性阻塞性肺病有特殊貢獻,經本會理事會通過者,得聘請為本會終身名譽會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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